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男子致妻死亡后自尽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男子致妻死亡后自尽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夫妻之间有扶助的义务。妻子在发现丈夫有自杀倾向时,有劝阻的义务。妻子如果没有尽到劝阻义务,丈夫跳楼,妻子是要承担责任的。妻子以过失致人死亡承担刑事责任。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另有规定是指失火、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按失火罪、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处罚。)
这种情况先弄清是什么事导致的,有些夫妻吵架扮嘴,都没有闹到自杀的冲动,有些是妻子与丈夫吵架,丈夫一气之下,说过份话,导致妻子自杀,丈夫这时还拉阻一下⋯避免悲剧发生,有些夫妻吵架打架了,双方都非常不严谨,还要继续攻击对方,这才导致悲剧发生,结果自己到底也有责任⋯所以说,夫妻之间有话好说,有理好讲…弄成这样了,你们还都是有责任和压力的⋯
丈夫一定会受到各界舆论的谴责。
如果妻子精神有病疾,丈夫未及时帮助她去治疗,负有关心不够的道德责任;如果妻子精神正常,一时冲动,自杀,丈夫又来不及阻止,妻子自己对其结果应负责任。丈夫无法律责任,但社会道德的舆论不会放过他。他内心也会十分愧疚。人性所在!一个男人不应该去对一个女人打骂,如果有的话只能证明这男人有家暴,暴力倾向无用之人才会这样坐!三年对于这样有谋杀的情节都轻了,家爆应该要例如刑法中,一脚一巴掌情节严重的严惩不贷
电影《早春二月》中的小寡妇,他的丈夫战死了,留下她和两个年幼的儿女。她的生活一下子陷入贫苦无助的境地,拖儿带女的去到省里去领抚绪金,空手而归。
后被善良的乡村教师资助,可又被周围人的流言蜚语羞辱,加上儿子病死,彻底摧垮了她,把女儿托付给乡村教师后,悬梁自尽。
首先我们要为妻子度过危险留住了生命感到幸运,可是悲剧真是让人很痛心,但是我想他的背后一定有必然的原因和故事。
一个正常的丈夫很难做出这样的事情。砍伤妻子,然后自己跳楼自杀。显然能做出这种事情一定是丈夫遇到了巨大的压力和没办法解决的事情。
我想丈夫也一定有他自己的苦衷和痛苦,现在去责怪谁,我觉得是没有意义的,更希望整个社会能够正视这种现象,现在的年轻人确实压力太大了,不管是丈夫还是妻子,我们希望全社会能营造宽松的环境,让大家的压力更低,这样可能就会减少这种过激事件的发生。
不知道你身边有没有类似于这样的事情发生。可能是家庭悲剧,也可能是朋友之间的争斗,但都是由于巨大的生活压力,最后酿成了无法挽回的悲剧,如果有这样的故事也希望你能讲出来。
真的不明白,现在这些夫妻两口子,当初因为感情结合在一起,那没有感情了要分开,离婚就是了,现在的离婚率这么高,说个不爱听的,现在的年轻人离个婚就跟玩似的,怕什么呀?
自己不想活,为什么非要捎带上另一半宝贵的生命?经常新闻里推送夫妻之间闹矛盾最后以一方结束了另一方的生命而告终,最终自己也没好下场,图什么!一时痛快?????
还有个孩子,真是可怜了孩子!才13岁?就要承受这么多!!!这孩子不会留下心理阴影么?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太恐怖了!!!
我觉得国家应该在婚姻方面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给予引导,像结婚离婚这种事呼吁大家慎重再慎重,不要图一时痛快结婚,也不要图一时痛快离婚,搞得社会风气乱的一团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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